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明确商品退换货的相关流程及条件,宿松县志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退换货协议。凡在本公司购买商品的客户,均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协议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线上或线下渠道购买的所有商品,包括但不限于日用百货、化妆品、鞋帽、文具、体育用品、家居用品、工艺礼品、乐器、数码配件等零售商品。
二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
自商品签收之日起7日内,如商品保持完好、未经使用、包装完整、不影响二次销售,消费者可申请无理由退换货。部分商品除外,如贴身用品、已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软件等。
三、质量问题退换货
如商品存在质量问题(包括但不限于破损、功能故障、与描述严重不符等),消费者可在签收后15日内申请退换货。质量问题由本公司承担退换货运费。
四、退换货流程
消费者可通过客服电话或线上平台提交退换货申请;
提供订单信息、商品照片及相关凭证;
审核通过后,按指引寄回商品;
收到退回商品并验收无误后,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或换货。
五、不予退换货的情形
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换货:
超出退换货期限;
商品已被使用、洗涤、损坏或配件缺失;
特价清仓商品、定制商品或注明“不退不换”的商品;
因消费者个人原因(如颜色、尺寸偏好等)但不属于质量问题的情况,且商品已影响二次销售。
六、其他说明
本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。如有未尽事宜,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